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47739—2026
光伏组件安全要求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photovoltaic modules 2026⁃05⁃25 发布 2027⁃06⁃01 实施
目 次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体要求…………………………………………………………………………………………………3 5 安全要求…………………………………………………………………………………………………3 5.1 电气安全 ……………………………………………………………………………………………3 5.2 防火安全 ……………………………………………………………………………………………6 5.3 机械安全 ……………………………………………………………………………………………6 5.4 有害物质限制 ………………………………………………………………………………………7 6 试验方法…………………………………………………………………………………………………7 6.1 试验分类 ……………………………………………………………………………………………7 6.2 外观检查 ……………………………………………………………………………………………8 6.3 电气安全试验 ………………………………………………………………………………………8 6.4 防火安全试验………………………………………………………………………………………10 6.5 机械安全试验………………………………………………………………………………………10 6.6 有害物质(砷)检测…………………………………………………………………………………11 附录A (规范性) 绝缘配合尺寸…………………………………………………………………………12 A.1 绝缘尺寸……………………………………………………………………………………………12 A.2 影响因素……………………………………………………………………………………………15 A.3 绝缘穿透距离………………………………………………………………………………………15 参考文献 ……………………………………………………………………………………………………1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光伏组件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面用光伏组件的总体要求、安全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户外气候条件下长期工作且系统电压不大于 1 500 V 的光伏组件。其他类型光伏组件参考使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空间用光伏组件和聚光光伏组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97—2025 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术语 GB/T 5169.16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 16 部分:试验火焰 50 W 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方法 GB 8624—2025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 9535.2—2025 地面用光伏组件 设计鉴定和定型 第 2 部分:试验程序 GB/T 17045—2020 电击防护 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 GB/T 20047.1—2025 光伏组件安全鉴定 第 1 部分:结构要求 GB/T 20047.2—2025 光伏组件安全鉴定 第 2 部分:测试要求 GB/T 33351.2 电子电气产品中砷、铍、锑的测定 第 2 部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GB/T 46980 光伏组件防火性能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97—2025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光伏组件 photovoltaic module 具有封装及内部连结、能单独提供直流电输出的完整的光伏电池组合。 注: 光伏组件一般由层压件、接线盒、边框(如有)组成。 [来源:GB/T 2297—2025,4.23]
3.2 地面用光伏组件 terrestrial photovoltaic module 在地球大气环境中应用的光伏组件,相对于地球大气环境外应用的空间用光伏组件。 [来源:GB/T 2297—2025,7.6,有修改]
3.3 非限制接近区域 non⁃restricted access area 所有人员(包括非电气技术人员、未经过电气安全培训或教育的人员)可能接近的区域。 注: 建筑的屋顶为非限制接近区域,除非被明确标注为限制接近区域。 [来源:GB/T 20047.1—2025,3.3.5,有修改]
3.4 限制接近区域 restricted access area 只有获得相应权限的熟练电气技术人员和受过培训的电气人员才可进入的区域。 注: 例如,通过围栏、特殊区划等措施限制公众接近,只有熟练电气技术人员或者受过电气安全培训的人员才能接近的电站级光伏装置为限制接近区域。 [来源:GB/T 20047.1—2025,3.3.6]
3.5 基本绝缘 basic insulation 能够提供基本电气防护的绝缘。 注: 本概念不适用于仅用作功能性目的的绝缘。 [来源:GB/T 20047.1—2025,3.4.5]
3.6 附加绝缘 supplementary insulation 除了基本绝缘外,提供故障防护的单独绝缘。 示例:附加绝缘可在基本绝缘失效时降低电击风险。 [来源:GB/T 20047.1—2025,3.4.9]
3.7 双重绝缘 double insulation 既有基本绝缘又有附加绝缘构成的绝缘。 [来源:GB/T 20047.1—2025,3.4.6]
3.8 加强绝缘 reinforced insulation 带电部分具有相当于双重绝缘的电气防护类别的绝缘。 注: 加强绝缘可能包含多层,每一层不能作为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单独测试。 [来源:GB/T 20047.1—2025,3.4.8]
3.9 功能性绝缘 functional insulation 为了设备所需的正常功能,在可导电部分之间设置的绝缘。 注: 此处定义的功能性绝缘不具有电气防护功能,但能降低引燃和火灾的可能性。 [来源:GB/T 20047.1—2025,3.4.7]
3.10 电气间隙 clearance cl 两导电部件之间,或者带电部分与可触及表面之间空气的最短距离。 [来源:GB/T 20047.1—2025,3.4.16]
3.11 爬电距离 creepage distance cr 两导电部件之间,或者带电部分与可触及表面之间沿固体绝缘材料表面的最短距离。 [来源:GB/T 20047.1—2025,3.4.17]
3.12 绝缘隔障 insulation barrier 绝缘件上凸起或凹入的结构,用以增大传导表面之间的爬电距离。 [来源:GB/T 4210—2015,581⁃22⁃15]
3.13 有害物质 hazardous substance 对人、动植物和环境等有危害的物质。 [来源:GB 26572—2025,3.2]
4 总体要求
4.1 光伏组件应在使用期间保持电气安全、防火安全和机械安全。 4.2 如果光伏组件带有可调节的移动部件,应为其配置锁紧装置,在外界因素影响下,不应发生可能导致电击、火灾或机械损伤等安全风险的非预期位移。 4.3 光伏组件机械连接(如边框)以及具备机械与电气功能的连接(如等电位连接),应符合 GB/T 20047.1—2025 中 6.4 的相关要求。 4.4 若光伏组件具备提供机械稳定性和等电位连接连续性的螺钉部件,应通过螺钉连接试验(见 6.5.6)。 4.5 应用于特殊场景(如海上光伏、建筑光伏等场景)的光伏组件及配套零部件,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确保光伏组件的安全。
5 安全要求
5.1 电气安全
5.1.1 一般要求
5.1.1.1 光伏组件应采取足够的绝缘防护措施,危险的带电部件不应直接裸露在外,应通过可接触试验(见 6.3.4)。 5.1.1.2 光伏组件应保持在潮湿环境下安全运行的绝缘性能,应通过湿漏电流试验(见 6.3.3)。对于面积 0.1 m² 的光伏组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400 MΩ;对于面积大于 0.1 m² 的光伏组件,测得的绝缘电阻乘以光伏组件面积应不小于 40 MΩ·m²。 5.1.1.3 使用聚合物材料作为前板或背板的光伏组件应在机械接触或切割应力下仍能提供足够的电气防护,以避免电击风险。应通过抗划伤试验(见 6.3.5)。 5.1.1.4 光伏组件应具备承受由低压设备开关引起的过电压能力,应通过脉冲电压试验(见 6.3.8)。 5.1.1.5 光伏组件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附录A 的要求。
5.1.2 绝缘防护
基于 GB/T 17045—2020 的要求,将光伏组件绝缘防护分为Ⅱ类、0 类和Ⅲ类,在对应等级的区域使用的光伏组件应符合表1 的绝缘防护要求。
表1 绝缘防护
| 绝缘防护类别 | 绝缘防护程度 | 直接触及金属部件与可触及表面之间的绝缘 | 同一回路中不同带电部分之间的绝缘 | 电气防护要求 | 应用区域要求 | 接触限制要求 |
|---|---|---|---|---|---|---|
| Ⅱ类 | 2.可触及的导电部分及绝缘材料表面,应通过双重绝缘、加强绝缘,或者通过结构配置设计实现等效防护;所有导电部分,均应采用附加隔离 | 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 | 功能性绝缘 | 组件已绝缘带电部分 | 可安装于非限制用户接触区域 | 无特殊限制 |
| 0类 | 在组件级和/或系统级电输出的电压、电流仅采用基本绝缘作为基本防护措施 | 基本绝缘 | 基本绝缘 | 通过基本绝缘与危险带电部分隔离 | 应用于限制接近区域 | 仅限熟练人员操作 |
表1 绝缘防护(续)
| 防护类别 | 额定电参数 | 绝缘要求 | 直接触及金属部件绝缘 | 同一回路带电部件绝缘 | 电气防护要求 | 应用区域要求 | 接触限制要求 |
|---|---|---|---|---|---|---|---|
| Ⅲ类 | 额定电参数不超过最大功率240W、短路电流8A | 绝缘要求:否 | 功能性绝缘 | 功能性绝缘 | 带电部分视为无危险的,不必与可触及部件隔离;正常使用防止危险电弧放电,不同极性带电部分至少通过功能性绝缘隔离;Ⅲ类光伏组件内不同电位带电部分之间的串联电池之间无特殊绝缘要求 | 应用于非限制接近区,不应串联超过35V(配反向电流保护) | 无要求 |
5.1.3 电气部件
5.1.3.1 光伏组件中提供薄层绝缘的部件应具备足够的绝缘厚度,符合A.3.1 的要求,应通过绝缘厚度试验(见6.3.1)。 5.1.3.2 光伏组件的内部布线应具备足够大的载流容量以满足相关功能,应符合GB/T 20047.1—2025 中6.3.2 的要求。 5.1.3.3 光伏组件外部电线和线缆应具备在环境应力下保持电气防护的能力,应符合GB/T 20047.1—2025 中6.3.3 的要求。 5.1.3.4 光伏组件的引出线缆应能承受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拉力、扭力等机械负载,不应产生脱落、损坏或电气故障,应通过引线端强度试验(见6.3.7)。 5.1.3.5 光伏组件外部直流连接器应符合GB/T 20047.1—2025 中6.3.5 的要求,接线盒应符合GB/T 20047.1—2025 中6.3.6 的要求。 5.1.3.6 光伏组件的前板和背板应符合GB/T 20047.1—2025 中6.3.7 的要求。 5.1.3.7 光伏组件的绝缘隔障应符合GB/T 20047.1—2025 中6.3.8 的要求。 5.1.3.8 光伏组件的电气连接应符合GB/T 20047.1—2025 中6.3.9 的要求。 5.1.3.9 光伏组件的旁路二极管应符合GB/T 20047.1—2025 中6.3.11 的要求。 5.1.3.10 光伏组件的电气绝缘用聚合物材料应符合GB/T 20047.1—2025 中6.5.2.2 的要求。
5.2 防火安全
5.2.1 一般要求
5.2.1.1 光伏组件应具备耐热斑的能力,在各类应用场景运行中产生的热斑不应造成光伏组件火灾风险。应通过热斑耐久试验(见6.4.1)。 5.2.1.2 光伏组件旁路二极管运行时,其结温不应超过制造商规定的最高额定结温。应通过旁路二极管热试验(见6.4.2)和旁路二极管功能试验(见6.4.3)。 5.2.1.3 光伏组件在反向电流条件下,不应发生过热起火或永久损坏。应通过反向电流过载试验(见6.4.4),试验过程中光伏组件外表面最高温度不应超过170 ℃。 5.2.1.4 光伏组件的外部聚合物部件应具备抵抗外部火源、阻止火焰蔓延的能力。光伏组件的外部聚合物部件(不包含接线盒、连接器、线缆、薄层绝缘部件)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不低于GB/T 5169.16 中的Ⅴ⁃1 级。 5.2.1.5 光伏组件应具备抵抗外部火源的能力,防火性能等级应不低于GB/T 46980 中C 级的要求。应通过可燃性试验(见6.4.5)和防火性能试验(见6.4.6)。
5.2.2 建筑光伏组件防火安全
应用于建筑的光伏组件,燃烧性能应至少符合GB 8624—2025 中5.3.2 规定的B1 级的要求,并应通过燃烧性能等级试验(见6.4.7)。
5.3 机械安全
5.3.1 一般要求
5.3.1.1 光伏组件应无可触及的、能造成伤害的毛刺、锋利的边缘或尖角。应通过外观检查(见6.2)和锐边试验(见6.5.1)。 5.3.1.2 光伏组件的机械连接部件应使用过盈配合或形状配合等设计,防止部件出现意外的转动或松动情况。 5.3.1.3 光伏组件应按照制造商的安装文件中要求使用的安装方法。应通过机械安全试验(见6.5)。
5.3.2 静态机械载荷
光伏组件应具备耐受静态载荷的能力。具备刚性平面结构和刚性边框的光伏组件,采取固定支架安装方式,其正面设计载荷应不低于2 400 Pa,背面设计载荷应不低于1 600 Pa。其他类型光伏组件采取固定支架安装方式,光伏组件的正面和背面设计载荷应不低于1 600 Pa。采取跟踪支架、柔性光伏支架、特殊压块等安装方式的光伏组件设计载荷,应确保使用期间光伏组件的机械结构安全。应通过静态机械载荷试验(见6.5.2)。
5.3.3 动态机械载荷
光伏组件应具备耐受动态载荷的能力。应通过动态机械载荷试验(见6.5.3)。
5.3.4 破损防护
光伏组件在规定安装方式下遭受冲击后破损,光伏组件中间层不应断裂,光伏组件不应因表面碎片剥离而暴露内部电路。应通过组件破损试验(见6.5.4)。0 类光伏组件不必通过组件破损试验。
5.3.5 抗冰雹
光伏组件应具备抗冰雹冲击性能,应在规定的冰雹试验后不破损。应通过冰雹试验(见6.5.5)。
5.4 有害物质限制
5.4.1 光伏组件不应泄漏对环境造成污染和人身健康造成危害的有害物质。 5.4.2 光伏组件的玻璃部件砷含量(以三氧化二砷计)应不高于0.005%(50 ppm)。应通过有害物质(砷)检测(见6.6)。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分类
Ⅱ类、0 类和Ⅲ类光伏组件的试验项目按照表2 实施。
表2 试验分类表
| 绝缘防护类别 | 试验项目 | ||
|---|---|---|---|
| 0 | Ⅱ | Ⅲ | 常规检查 |
| ○ | ○ | ○ | 外观检查 |
| 电气安全试验 | |||
| ○ | ○ | — | 绝缘厚度试验 |
| ○ | ○ | ○ | 绝缘试验 |
| ○ | ○ | — | 湿漏电流试验 |
| ○ | ○ | — | 可接触试验 |
表2 试验分类表(续)
| 绝缘防护类别 | 试验项目 | ||
|---|---|---|---|
| 0 | Ⅱ | Ⅲ | |
| ○ | ○ | — | 抗划伤试验a |
| ○ | ○ | — | 等电位连接连续性试验b |
| ○ | ○ | — | 脉冲电压试验 |
| ○ | ○ | ○ | 引线端强度试验 |
| ○ | ○ | ○ | 绝缘配合评估 |
| 防火安全试验 | |||
| ○ | ○ | ○ | 热斑耐久试验 |
| ○ | ○ | ○ | 旁路二极管热试验 |
| ○ | ○ | ○ | 旁路二极管功能试验 |
| ○ | ○ | — | 反向电流过载试验 |
| ○ | ○ | ○ | 可燃性试验 |
| ○ | ○ | ○ | 防火试验 |
| ○ | ○ | ○ | 燃烧性能等级试验 |
| 机械安全试验 | |||
| ○ | ○ | ○ | 锐边试验 |
| ○ | ○ | ○ | 静态机械载荷试验 |
| ○ | ○ | ○ | 动态机械载荷试验 |
| ○ | ○ | ○ | 组件破损试验 |
| ○ | ○ | — | 冰雹试验 |
| ○ | ○ | ○ | 螺钉连接试验c |
| 有害物质限制试验 | |||
| ○ | ○ | ○ | 有害物质(砷)检测 |
注: ○ 必要试验;— 不必进行的试验。 a 不适用于正面和背面均为刚性材料结构的光伏组件(如双玻光伏组件)。 b 不适用于具备导电表层(如镀层)的金属边框光伏组件(如镀镁铝锌钢制边框光伏组件)或使用绝缘非金属材料边框的光伏组件(如聚合物/玻纤复合材料边框光伏组件)或无边框光伏组件。 c 螺钉连接试验仅适用于具备螺钉连接结构的光伏组件。
6.2 外观检查
按照GB/T 20047.2—2025 中10.2 进行外观检查。
6.3 电气安全试验
6.3.1 绝缘厚度试验
按照GB/T 20047.2—2025 中10.5 进行试验,所测得的绝缘厚度应大于表A.1 或表A.2 对应光伏组件绝缘防护类别的要求。
6.3.2 绝缘试验
按照GB/T 20047.2—2025 中10.13 进行试验。
6.3.3 湿漏电流试验
按照GB/T 20047.2—2025 中10.14 进行试验。
6.3.4 可接触试验
按照GB/T 20047.2—2025 中10.9 进行试验。
6.3.5 抗划伤试验
按照GB/T 20047.2—2025 中10.10 进行试验。
6.3.6 等电位连接的连续性试验
按照GB/T 20047.2—2025 中10.11 进行试验。
6.3.7 引线端强度试验
按照GB/T 9535.2—2025 中4.14 进行试验,其试验作如下修改:删去GB/T 9535.2—2025 的4.14.1 中 “按照 GB/T 9535.1—2025 中规定的C 序列测试流程,4.14.2(MQT 14.1)和4.14.3(MQT 14.2)试验应在MQT 12 试验后进行”。
6.3.8 脉冲电压试验
按照GB/T 20047.2—2025 中10.12 进行试验。
6.3.9 绝缘配合评估
按照GB/T 20047.2—2025 中10.34 进行试验,其试验作如下修改: a) 删去GB/T 20047.2—2025 的表9;使用本文件表3 替换GB/T 20047.2—2025 的表10; b)增加“如果导电部件之间的间隙穿过了空气以外的材料,则不必进行海拔修正”。
表3 检测(实验室)所处海拔低于2 000 m 的试验电压海拔修正系数(试验电压倍增系数 (k_{UL}))
| 实验室海拔 m | 电气间隙cl/mm | ||
|---|---|---|---|
| 0.062 5<cl≤1 | 1<cl≤10 | 10<cl≤100 | |
| 0~199 | 1.17 | 1.23 | 1.25 |
| 200~499 | 1.15 | 1.21 | 1.22 |
| 500~999 | 1.12 | 1.17 | 1.18 |
| 1 000~1 999 | 1.08 | 1.11 | 1.12 |
| 2 000 以上 | 1.00 | 1.00 | 1.00 |
| 注:a 与GB/T 20047.1—2025 中表3 和表4 规定的最小电气间隙有关。 |
6.4 防火安全试验
6.4.1 热斑耐久试验
按照GB/T 9535.2—2025 中4.9 进行试验。
6.4.2 旁路二极管热试验
按照GB/T 9535.2—2025 中4.18.1 进行试验。
6.4.3 旁路二极管功能试验
按照GB/T 9535.2—2025 中4.18.2 进行试验。
6.4.4 反向电流过载试验
按照GB/T 20047.2—2025 中10.20 进行试验。
6.4.5 可燃性试验
按照GB/T 20047.2—2025 中10.18 的要求进行试验。
6.4.6 防火性能试验
按照GB/T 46980 规定的方法,进行防火性能试验。
6.4.7 燃烧性能等级试验
按照GB 8624—2025 中5.3.2 的要求进行试验。
6.5 机械安全试验
6.5.1 锐边试验
按照GB/T 20047.2—2025 中10.7 进行试验。
6.5.2 静态机械载荷试验
使用制造商指定的安装方式,按照GB/T 9535.2—2025 中4.16 进行试验。 试验载荷的定义见公式(1): [P_{Te}=\gamma_{m} × P_{De} \qquad \cdots \cdots \cdots \cdots \cdots \cdots \cdots \cdots \cdots \cdots \cdots \cdots \cdots \cdots \cdots (1)] 式中: (P_{Te}) ——光伏组件的试验载荷,单位为帕斯卡(Pa); (\gamma_{m}) ——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5; (P_{De}) ——光伏组件的设计载荷,单位为帕斯卡(Pa)。 示例:具备刚性结构和边框的平板型光伏组件,采取固定支架安装方式,正面设计载荷不低于2 400 Pa,背面设计载荷不低于1 600 Pa,按照最低安全系数1.5,计算得出正面试验载荷不低于3 600 Pa,背面试验载荷不低于2 400 Pa。
6.5.3 动态机械载荷试验
按照GB/T 9535.2—2025 中4.20 进行试验。
6.5.4 组件破损试验
按照GB/T 20047.2—2025 中10.21 进行试验。
6.5.5 冰雹试验
按照GB/T 9535.2—2025 中4.1 进行试验。
6.5.6 螺钉连接试验
按照GB/T 20047.2—2025 中10.22 进行试验。
6.6 有害物质(砷)检测
按照GB/T 33351.2 的方法,对光伏组件玻璃部件进行试验。
附录A (规范性) 绝缘配合尺寸
A.1 绝缘尺寸
A.1.1 概述
对于绝缘配合而言,带电部分的电气间隙和材料选择是相互关联的,需相互协调考虑。
A.1.2 绝缘配合尺寸
表A.1 中给出了Ⅱ类组件的最低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穿透距离要求,表A.2 中给出了0 类组件的最低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穿透距离要求。 对于Ⅲ类组件,绝缘配合要求光伏组件内不同电位的带电部分之间至少有功能性绝缘,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值按表A.2。DTI 没有要求。
表A.1 Ⅱ类光伏组件的最低电气间隙(cl)、爬电距离(cr)和固体绝缘穿透距离 单位为毫米
| 电压b | 等级 | 污染 | 材料组别 | 1)双重/加强绝缘f:内部带电部分和外部可触及表面距离a | 2)基本/功能性绝缘:光伏组件内部不同电势带电部分距离c,d | 3)功能绝缘穿透距离(DTFI):不同电势带电部件距离 | |
|---|---|---|---|---|---|---|---|
| ≤35 V DCe | 1 | Ⅰ | cl | 0.5 | 1.5 | 0.03 | |
| Ⅱ | cr | 0.4 | 2.0 | 0.3 | |||
| 2 | Ⅲ | cr | 1.2 | 2.4 | 0.5 | ||
| 100 V DC | 1 | Ⅰ | cl | 1.5 | 3.0 | 0.03 | |
| Ⅱ | cr | 0.5 | 1.4 | 0.3 | |||
| 2 | Ⅲ | cr | 1.4 | 2.8 | 0.5 | ||
| 150 V DC | 1 | Ⅰ | cl | 3.0 | 5.5 | 0.03 | |
| Ⅱ | cr | 0.6 | 2.2 | 0.3 | |||
| 2 | Ⅲ | cr | 1.6 | 3.1 | 0.5 | ||
| 300 V DC | 1 | Ⅰ | cl | 5.5 | 8.0 | 0.03 | |
| Ⅱ | cr | 1.4 | 4.2 | 0.3 | |||
| 2 | Ⅲ | cr | 3.0 | 6.1 | 0.5 | ||
| 600 V DC | 1 | Ⅰ | cl | 8.0 | 14.0 | 0.06 | |
| Ⅱ | cr | 3.4 | 8.6 | 0.7 | |||
| 2 | Ⅲ | cr | 6.0 | 12.0 | 1.0 | ||
| 1 000 V DC | 1 | Ⅰ | cl | 14.0 | 19.4 | 0.15 | |
| Ⅱ | cr | 6.4 | 14.2 | 1.7 | |||
| 2 | Ⅲ | cr | 10.0 | 20.0 | 2.0 | ||
| 1 500 V DC | 1 | Ⅰ | cl | 19.4 | 30.0 | 0.3 | |
| Ⅱ | cr | 10.4 | 20.8 | 3.2 | |||
| 2 | Ⅲ | cr | 15.0 | 30.0 | 5.2 |
注: a 如果内部带电部分与外部可触及表面之间的测量电气间隙小于表中最小值(但大于或等于爬电距离),则应进行6.3.9 的试验来验证合规性。 b 适用的相关电压为系统电压,第2)行除外。对于中间值的电压,可使用插值法计算。 c 第2)行适用于存在两种不同的封装胶膜的案例。STC 下不同电势部件之间的工作电压是相关的;针对双面光伏组件,使用应用双面应力辐照度(aBSI)下的工作电压。 d 如果不同电势的带电部分之间的测量电气间隙小于最小值(但大于或等于爬电距离),则应进行绝缘配合测试来验证电气间隙的合规性,以降低火灾风险。 e 如设计工作电压低于20 V,可直接使用GB/T 16935.1 中的数值。 f 对于第1)行,如果双重绝缘来自多段爬电通路(不同的材料组别或污染等级),则每个路径的电气间隙都应符合表A.2 第1)行的基本绝缘要求。 g 如果材料组别未定,则最小爬电距离值为材料组别Ⅲ(仅污染等级2)值的150%。
表A.2 0 类光伏组件的最低电气间隙(cl)、爬电距离(cr)和固体绝缘穿透距离 单位为毫米
| 电压b | 等级 | 污染 | 材料组别 | 1)双重/加强绝缘:内部带电部分和外部可触及表面距离a | 2)基本/功能性绝缘:光伏组件内部不同电势带电部分距离c,d | |
|---|---|---|---|---|---|---|
| ≤35 V DCe | 1 | Ⅰ | cl | 0.2 | 0.7 | |
| Ⅱ | cr | 0.3 | 1.7 | |||
| 2 | Ⅲ | cr | 0.5 | 3.2 | ||
| 100 V DC | 1 | Ⅰ | cl | 0.6 | 1.1 | |
| Ⅱ | cr | 0.8 | 2.1 | |||
| 2 | Ⅲ | cr | 1.5 | 4.3 | ||
| 150 V DC | 1 | Ⅰ | cl | 1.0 | 1.6 | |
| Ⅱ | cr | 1.1 | 3.0 | |||
| 2 | Ⅲ | cr | 2.1 | 6.0 | ||
| 300 V DC | 1 | Ⅰ | cl | 1.6 | 3.0 | |
| Ⅱ | cr | 2.0 | 4.3 | |||
| 2 | Ⅲ | cr | 3.0 | 8.0 | ||
| 600 V DC | 1 | Ⅰ | cl | 3.0 | 5.5 | |
| Ⅱ | cr | 3.2 | 7.1 | |||
| 2 | Ⅲ | cr | 5.0 | 11.0 | ||
| 1 000 V DC | 1 | Ⅰ | cl | 5.5 | 8.0 | |
| Ⅱ | cr | 7.5 | 10.4 | |||
| 2 | Ⅲ | cr | 10.0 | 15.0 |
注: a 如果内部带电部分与外部可触及表面之间的测量电气间隙小于最小值(但大于或等于爬电距离),则应进行6.3.9 的试验来验证合规性。 b 适用的相关电压为系统电压,第2)行除外。对于中间值的电压,可使用插值法计算。 c 第2)行适用于存在两种不同的封装胶膜的案例。STC 下不同电势部件之间的工作电压是相关的;针对双面光伏组件,使用应用双面应力辐照度(aBSI)下的工作电压。 d 如果不同电势的带电部分之间的测量电气间隙小于最小值(但大于或等于爬电距离),则应进行绝缘配合测试来验证电气间隙的合规性,以降低火灾风险。 e 如设计工作电压低于20 V,可直接使用GB/T 16935.1 中的数值。 f 如果材料组别未定,则最小爬电距离值为材料组别Ⅲ(仅污染等级2)值的150%。
A.2 影响因素
A.2.1 概述
绝缘配合需考虑以下影响因素: ——系统中可能出现的电压(过电压); ——系统中设备产生的电压(系统电压); ——系统或工作电压; ——人身和设备防护(等级按照GB/T 17045—2020 的分类); ——环境条件(污染等级); ——绝缘性能(材料组别)。
A.2.2 过电压类别和额定脉冲电压
按照GB/T 20047.1—2025 中的B.2.2。
A.2.3 工作电压
对于内部带电部分与外部可触及表面之间的距离[表A.1 和表A.2 的1)行],关联的电压称为系统电压。对于光伏组件内部不同电位的带电部分之间的距离[表A.1 和表A.2 的2)行和3)行],标准测试条件(STC)下的工作开路电压((V_{oc}))与之关联。电压差取决于串联电路内的位置,选择光伏组件内最严苛的情况。工作电压评估不考虑接地故障。
A.2.4 污染等级
按照GB/T 20047.1—2025 中6.6.3.2.1 和B.2.4。
A.2.5 材料组别
按照GB/T 20047.1—2025 中6.6.3.2.2 和B.2.5。
A.2.6 爬电距离
按照GB/T 20047.1—2025 中6.6.3.3 和B.4。
A.2.7 电气间隙
按照GB/T 20047.1—2025 中6.6.3.4 和B.3。
A.3 绝缘穿透距离
A.3.1 薄层绝缘
按照GB/T 20047.1—2025 中6.6.4.2 和B.5.2。
A.3.2 胶合接头
按照GB/T 20047.1—2025 中6.6.4.3 和B.5.1。
A.3.3 功能性绝缘穿透距离(DTFI)
按照GB/T 20047.1—2025 中6.6.4.4 和B.5.3。
参考文献
[1] GB/T 4210—2015 电工术语 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 [2] GB/T 9535.1—2025 地面用光伏组件 设计鉴定和定型 第1 部分:测试要求 [3] GB/T 16935.1 低压供电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1 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 [4] GB 26572—2025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
来源
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std/newGbInfo?hcno=270DE9C5316BFD82844227B628ACA4EA